台灣金管會於103年4月28日公告,永豐金控下的永豐銀行因TMU業務違約銷售衍生性金融商品,並且暫停其TRF(目標可贖回遠期合約)的交易一年。
102年時因部分企業客戶看好中國人民幣升值,並且向銀行承做衍生性金融商品TRF,以高槓桿的方式賺取匯差,但年底因人民幣大幅貶值,觸發部份合約保護的價格,導致企業面臨被追繳保證金而面對巨大損失。
金管會對於申訴的企業對銀行進行檢查,發現永豐銀行承做TRF業務時,未對企業客戶進行相關風險揭露,也未審查客戶實質避險需求,已經違反銷售衍生性金融商品,根據銀行法第65條規定,糾正永豐銀行,並且停止承做TRF相關業務一年。
此外,台灣於民國95年產生本土型的雙卡風暴,主要因素是來自於現金卡與信用卡發卡浮濫,很多商業銀行為了業績,並未落實內控與對申請者進行照會,此外,當時的時空背景,還有所謂的代辦公司(Third-party),替資格不符合者,像銀行申請信用貸款與現金卡與信用卡,因此日後一連串的還不清債務的"卡奴"與一連串可悲的社會現象。
有鑑於目前存款利率低,金管會於103年4月28日決議,要求銀行對於信用卡最高上限為16%,並且落實對不同信用的客戶進行區間的信用評比。
此外,金管會要求銀行因主動告知客戶,提供主動分期,提供分期的信用貸款給民眾,以降低信用卡持卡人使用循環信用的比例,金管會重申,信用卡只是支付的工具,不宜做融資的工具使用,未來金管會將會持續監督並導正銀行對於信用卡發卡的使用情況與循環利率的訂價合理性。
過去信用卡的循環利息乃是銀行重要的收入來源之一,但於民國95年雙卡風暴以來,金管會嚴格控管銀行對於雙卡業務的授信,並且輔導高循環利息使用的民眾轉換成低利率的信用貸款,因此雙卡的循環利息已經不再是銀行重點收入。
檢視信用卡餘額的前五名發卡銀行,除了花期為外資銀行外,其他主要循環利率較低,或占銀行利息收入不高,因此客戶信用卡利率往下調降,並不會對銀行帶來重大的衝擊。
在此,仍看法目前已積極開發第三方支付並且與全球最大第三方支付合作PayPal的玉山銀行。